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

雲嘉南區就業服務中心朴子就業服務站水上就業服務台

 

免費為您求才/求職服務

一、服務項目:

 

服務項目

說明

求才服務

(一)初次求才:

1.填寫求才登記表。

2.核驗營利事業登記證並繳交影印本或完稅證明單。

()再次求才:

電話登記或親臨就業服務台登記(免繳交上述證件);居家照顧,須帶身分證並繳交影印本。

(三)雇主僱用失業勞工獎助辦法。

求職服務

(一)凡具中華民國國籍國中畢業年滿15歲以上

1.初次求職:

(1)填寫求職登記表。

(2).核驗身分證,並繳交身分證影印本。

2.再次求職:核驗身分證(免繳交上述證件)。

(二)外籍配偶:外籍配偶經獲准居留者,即可工作,不須申請工作證;但若為大陸配偶來台則依其身份採四個階段辦理

   1.團聚停留:不可工作,不能申請工作證。

   2.依親居留:須申請工作證始受僱在台工作。

   3.長期居留:可立即工作,不須申請工作證。

   4.定    居:可立即工作,不須申請工作證。        

(無工作證者若符合申請要件則協助其申請,否則不能推介工作)

 

二、服務住址:嘉義縣水上鄉水上村正義路143號(水上鄉鄉民代表會內)

三、服務電話:05-2685309

四、就業服務網站連結:

★雲嘉南區就業服務中心:http://job.evta.gov.tw/tnesa/

★全國就業e網:http://www.ejob.gov.tw/indexnew.php